2024年3月28日 星期四

今日閱讀: 勝算 (六) 責權利心法

本章節重點摘要如下:

一個專案有 20 個人在做,誰應該拿到主要獎勵?

我們要把 80% 的獎勵給 20% 的「擔當者」;把 20% 的獎勵給 80% 的「執行者」。

擔當者,就是對目標負責的人 (當責)。

為什麼是給可靠的「擔當者」足夠的利益,而不是「執行者」呢?

因為「擔當者」的貢獻遠大於「執行者」;你對獎勵不滿意,那太好了,當你隨時準備好了 (能力、願力、潛力),請從「執行者」轉為「擔當者」,拿走你想要的那部分。

怎麼判斷你是否把目標都交給了「擔當者」?

你看任何一件事情,是不是有人比你更著急;真正比你著急的人會天天來逼你:「老闆,今天你有三件任務必須完成。」

當你總是很著急去找人問:「這件事怎樣了?」他回說:「喔,遇到困難了。」

你就會知道,他不是「擔當者」。

當你給出的利,讓每個人對目標都比你著急的時候,你就成功了。

這就是「責權利心法」;你敢於擔當多少,就能得到多大利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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