擅於「常識管理」的巴菲特在波克夏的總部裡,只雇用二十五名員工來督導全球八十家公司的三十萬兩千名員工,透過信任和成果來管理,而不是仰賴控制和流程。
將特定工作分派給某個人並督導他完成,並不算適當授權,應屬於「分配」。
「授權」是將某個工作範圍的責任交付他人,讓他們自行決定工作流程,然後根據成果來進行考核。
時至今日,各種組織都變得日益複雜和令人困惑,除了追求經濟規模,組織也藉由越來越複雜的系統、層級和各種協調小組來加強控制。
很多時候,儘管效率提升,員工卻喪失熱情、活力和自動自發的精神。
坦白說,當主管要做到「授權」這件事有點難,每個人都想完全掌握所有事態發展的狀況;說到信任,應該也是先從一開始的控制開始,慢慢有信任感後才會轉變為授權模式。
但在公司內,通常很難兩種模式並存,因此就算「知道但也做不到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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