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創事業需依賴策略形態六大構面的「聚焦」。
事業策略的策略形態,可用以下六個構面來描述:
1. 產品線廣度與特色,產品或服務是企業為顧客提供價值的載具,應列為首位。
2. 目標市場的區隔方式與選擇。
3. 垂直整合程度的取決。
4. 相對規模與規模經濟。
5. 地理涵蓋範圍。
6. 競爭優勢。
以上這六項策略形態的構面,包括了經營上最核心的「what」(賣什麼)、「who」(賣給誰及向誰買)、「where」(產銷活動之所在)、「how」(規模有多大,經營範圍在產業價值鏈上有多長)、「why」(為何能與眾不同)。
對新創事業而言,在創業之前,其實並無所謂的「目前的策略」,因此只能從自己所擁有的「條件」開始,看看自己與團隊在財力、技術能力、社會關係與人脈、銷售能力上,擁有哪些條件或潛在的條件,再來尋找環境中的「機會」。
進而再設計一個有「合理策略構想」或可以「有效結合環境機會與本身條件」的「策略形態」。
由於條件薄弱,亦無規模,因此新創事業通常只能依其有限的「競爭優勢」,推出少數有特色的「產品」、針對有此特殊偏好的「顧客」、專心做自己在行或有優勢的活動 (較低程度的「垂直整合」)、集中於某些「地區」,先求立足,再求發展。
簡單來說,就是從六大構面「產市垂規地競」各構面都走向「聚焦」,比較合乎穩紮穩打的原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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