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巴菲特認定為好公司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,因為他對好公司的標準和別人不一樣。
巴菲特從來不投資成長型股票,他甚至在 2008 年金融危機前碰都不碰科技股;雖然後來開始買科技股,但他買的基本上都是那些看上去「過了氣」的公司,例如 IBM 和 Intel。
IBM 和 Intel 都是「現金乳牛」,每年有很高的分紅,這讓巴菲特能從這些公司的股票持有中賺取現金,然後投資其他「現金乳牛」。
不過,稍有投資經驗的人就會算出,如果巴菲特在 2007 年蘋果公司剛推出 iPhone 時就投資,到 2017 年底獲得的收益超過 10 倍,遠遠超過他同期的其他投資回報 (1.6倍)。
即使今天蘋果也成了「現金乳牛」,未來從「股利」和「回購股票」給投資人帶來的收益,都不可能抵上過去十年蘋果股價上漲所帶來的收益。
那為什麼巴菲特這麼聰明的人,不在十年前就買入蘋果的股票呢?
其實,不是巴菲特不想早點下手,而是在十年前按照他的標準來考量,蘋果公司根本不合格。
巴菲特不是賭徒,他不會把命運押在一個股票可能瘋漲也可能很差的公司上,他有自己的原則;那麼,他考量公司的原則是什麼呢? 簡單地講,就是公司要對「投資人」好。
世界上有很多公司,業務發展得很快,對自己的員工很好,但是只把投資人當作提款機,或者放在最後考量。
雖然每個人、每家公司都有自己的價值觀,這種做法並沒有問題,但「投資人」的任務是獲得回報,而不是理解某家公司的價值觀。
因此,一家公司再好,如果不符合「對投資人好」這個原則,巴菲特就不會投資。
巴菲特所謂的好公司有幾個共同的特點:
1. 能夠穩定發放股利。
2. 有多餘的現金時會回購股票 (這樣可以推高股價)。
3. 不斷提高自己的利潤率,而不是將大量的利潤分給員工,或者是管理層直接把利潤拿走。
一家公司要達到上述要求,需要時間讓業務穩定下來、讓管理成熟起來;無論是 Intel 還是蘋果,在十多年前都不符合巴菲特的要求。
賈伯斯考慮的是公司自身的成長,而不是回報股東;但是,庫克是一個對股東不錯的掌門人,他執掌蘋果後,蘋果公司在分紅和股票回購上一直做得不錯,這才開始讓蘋果被巴菲特關注。
被巴菲特關注並不等於馬上得到他的投資,因為他不能從一次、兩次的分紅和股票回購中就得出一家公司真的「對投資人好」的結論。
巴菲特要確認這家公司在經營管理上是否長期如此,並且形成了習慣;只有形成了「對投資人好」的文化和習慣,才能夠長期持續地保障投資人的利益。
這樣的做法自然需要時間,巴菲特投資的那些科技公司往往走過了快速發展的階段,這也讓他的投資方法和其他很多投資人的方法不一樣。
股市上的股票很多,再精明的人也很難一眼看出好壞,因此巴菲特才會花很長時間去觀察一間公司;再這個過程中,當然會錯過一些公司的青春期,這是他所付出的代價,不過他的回報來自那些公司今後幾十年帶來的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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