甚麼是做生意的完整週期?
公司採購部門買進材料交給工廠生產,做出來的產品存倉後,交給銷售部門把產品賣出去,最後再從客戶手上收到貨款。
做生意的完整週期 = 存貨的周轉天數 + 應收帳款周轉天數。
(1) 購料 → (2) 生產 → (3) 存倉 → (4) 付錢給供應商 → (5) 銷售 → (6) 收到貨款
假如 (1) ~ (5) 的存貨周轉天數是 50 天,(5) ~ (6) 的應收帳款周轉天數是 30 天,那這家公司的「做生意完整週期」就是 80 天。
假設這是一家五金行,每天的基本費用是 5,000 元,那想做這種生意至少要準備 40 萬的資金,才能跑完生意流程;同樣週期,如果一天開銷要 5 萬,那就需要 400 萬的資金。
在生意週期中,會運用到別人的錢,這叫做「借力使力 (Leverage)」;做生意流程中的 (1) ~ (4)期間,運用供應商的錢來做生意,就是借力使力,事實上它就是資產負債表右邊負債中的應付帳款,了解應付帳款周轉率後就能計算應付帳款周轉天數。
從 (4) ~ (6) 就是現金轉換週期,也就是缺錢的天數,如果應付帳款周轉天數是 30 天,那麼上述案例的現金轉換週期就是 80 - 30 = 50 天。這也代表想從事這種行業,至少要準備 50 天的現金才有資格。
為何要討論做生意完整週期的概念,就是想預估該準備多少錢才能維持公司的營運所需:
最低限度:每天的銷貨成本*現金轉換週期 + 每天的管銷費用*做生意完整週期。
以上述案例來討論,最少要準備 50 天*每天銷貨成本 + 80 天*每天管銷費用來做為啟動資金。
用最少的錢來做生意,就要縮短應收帳款周轉天數;然後拉長應付帳款周轉天數,用「快收慢付」來經營事業。
但實務上很難找到供應商願意承擔超過市場行情的周轉天數,所以建議採「配合原則」,只要能爭取到少於應收帳款周轉天數就是好的結果。
討論完應收及應付的周轉天數,就剩下存貨周轉天數需要分析,有三個建議來縮短公司的存貨在庫天數,讓做生意的週期變短:
1. JIT (Just in Time) 即時生產或 BTO (Bill to order) 接單式生產。
2. 公司經營初期可採「來料加工」,其中材料是客戶提供,可大幅降低資金壓力,但只能賺到加工費,附加價值低,容易被競爭者取代。
3. 改變存貨的採購頻率,高單價的原物料,通常應該採用少量多次的採購方式。
零售業產品流通快速,平均做生意的完整週期都低於 60 天,最短的是 Costco 的 34 天;Google 做生意的完整週期約為 53 天、王品約為 92 天、台積電約為 94 天及鴻海約為 100 天。這幾家公司都是在個別產業非常具有代表性的公司,可以用這些公司當標竿來比較。
經營能力的優劣,可以用同行業標竿「做生意完整週期」的長短來比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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