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因為勞動局開罰事件,引起現任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發言抨擊為『法匠』,這篇文章我個人覺得滿有道理。
以前也曾看過黃珊珊當市議員的質詢影片,她應該是少數比較符合人民想像中的代議士角色,至少發言上是合邏輯的。
像這樣的議員應該多一些,或者是說立院的立委,如果能力平均值往這邊靠攏一些,估計台灣的政治會更上一層樓。
少數作秀的我們就不說了,越看越難過,而且還是在我的選區!
這也就是政府需要被監督、要建立成熟的公民社會原因之所在。
黃珊珊說:「自己讀法律也當律師,但她這二十多年來最討厭法匠,因為太多法官或公務員只死守著法律,讓很多民眾受到傷害。
所以自己從政的初衷,就是希望百姓不要再因為不懂法律受到傷害,尤其是食古不化的官僚。」
她認為有些民眾真的是違法該罰,但有些是因為公務員有不敢擔當,先罰了再說,讓民眾再去訴願就好的心態,這也是以前當議員幾乎每天跟市政府辯論的內容。
很多事情需要依法行政,但是依法行政還是有很多原則,這個案例就很明顯是那個員工故意利用婚假,想要從中得利,顯然違反誠實信用原則,銀行只給一次婚假。
勞動局完全沒有考慮這種權力濫用的脫法行為,只憑勞基法就對銀行裁罰,就是法匠,「不知變通、不查證也不考慮各種情節緣由,有如恐龍判決,是會傷害人民對於政府的信任!」
法律是為人民存在的,不是被人利用得利或傷害他人的,「依法行政當然重要,但是死守法規不知變通,才是真正的災難!」
以上發言中,「法官或公務員只死守著法律」這句話,我解讀為怕犯錯。
其實不管是在求學或工作中,越是循規蹈矩的人,越難跳脫束縛,因為他們就是按照體制內的規矩存活下來的。
所以在做事時會先確保自身無恙,不會犯錯,這並不是說完全不用思考,而是說在保全自己的情況下去做事,超過或有模糊地帶需要進一步討論時,因為有出錯的機會,自然會選擇往後退,這就是慣性。
在工作上也是,怕犯錯,不做不錯,就會越限制住自己發展的空間,更別說離開體制這種想法。
在求學階段越不照規矩來的人,在工作時越有可能跳脫體制自行創業,這也是一種慣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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