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申請專利」到底重不重要,要看你身處何種環境,申請的目的到底是什麼。
郝哥所說死命想申請專利的創業者,其背景出身不外乎是大公司、財團法人單位 (類似工研院或資策會等) 以及學研單位。
在上述的機構中,資源夠充沛,申請專利甚至是年度任務之一,久而久之腦海中已經深植專利非常重要的印象。
但回到問題的本質,我們為什麼要申請專利呢?
主要也是為了這個專利是有價值的,能夠產生相對應的效益。
要知道,申請專利並非一次性的費用,後續每年都需要維護費,要是沒有產生任何效益,那麼它就是個負債、而非資產。
那麼新創公司到底需不需要申請專利呢?
郝哥分享了三種形式的專利才值得去申請;就我的觀點,「品牌形象」可以先不考慮,如果非得要有專利才能「授權獲利」或「生意前提」的話,那就不得不去申請。
當然,還有一種情況下也需要專利,那就是要跟政府部門申請研發補助計劃時,專利也是個加分項。
千萬不要為了檯面上好看而去申請無用的專利,新創公司要把有限的資源用在刀口上,先讓自己能生存下來,有資源再進一步盤點哪些專利是公司必須要申請的。
本章節重點摘要如下:
專利,要產生效益才是值得申請的「無形資產」。
很多創業者,一開始創業時就是因為手中擁有覺得傲人的技術,然後請所有投資人投資他們的第一件事,就是要拿投資人的錢去各國申請專利。
這些公司要嘛就是花了很多錢申請專利,結果搞到沒錢做生意就把公司關了;要嘛就是沒錢申請專利,要等到投資人的錢才要把生意接著幹下去。
專利到底是拿來當作「武器」,還是拿來當成「放棄的工具」?
在財務會計的定義上面,專利就是一種「無形資產」,而所有的資產都是要幫公司創造效益的。
沒有辦法創造效益的專利,對公司而言都是負債 → 只會讓你花錢,卻沒有辦法利用它賺錢。
從創造效益和價值的角度,來思考以下三種形式的專利到底賺不賺錢:
1. 授權獲利;
專利本身當作是一種商品,只要別人用了你的專利,在使用者付費的情況下,就必須付你錢。
台灣很多主要生產記憶體 DRAM 的製造商,生產過程中會使用到日本公司的技術專利,所有產品只鰾生產出來,都需要支付權利金給這些日本公司。
類似這樣的專利,可以說是無形資產的最高境界,因為除了在先前研發投入的成本之外,一旦到了授權階段,只要別人使用就要付錢。
但是在使用的過程中,專利的發明人卻不需要再額外投入任何的成本,簡單來說這完全是一種現在最流程的「被動收入」。
這跟我們常聽到的一些品牌授權,或是 IP 授權是一樣的意思,IP (Intellectual Property) 就是智慧財產權,而專利也是一種智慧財產權。
2. 生意前提;
專利是讓你可以和別人合作做生意的前提。
在商業環境中,很多企業在彼此合作的時候,都會在合約條款裡面特別強調,要求對方的技術除了是自主研發外,還必須要有專利的證明。
就算有了專利的證明,將來還是發生侵權的情況的話,合作的對方要擔負起所有相關的賠償責任。
在這種情況下,專利的存在,變成是做生意的必要條件,如果沒有專利,就沒辦法拿到合約做成這筆生意。
3. 品牌形象;
當成是一種專業信賴度的感受。
這種品牌形象,只是假設專利會有某種程度的重要性存在,但是卻無法保證一定能夠讓客戶買單,直接為你創造收入。
如果在銷售過程裡特別強調專利來增加信賴感或是安全感,就必須確認你所要強調的專利,是「客戶在乎」的,這樣才會真正的刺激消費,增加銷售收入。
專利若只是個花瓶,沒有任何效果的話,就不要急著浪費金錢、時間成本去申請。
公司的資源有限,要把錢花在對公司最有利的地方上。
當公司資源非常豐沛時,專利能申請就盡量申請,因為不確定專利的使用會不會從一個品牌形象,到最後變成是一個可以收錢賺錢的利器。
但如果本身只是一個新創公司,又或是公司本身的資金有限,沒辦法大規模承擔專利申請費用時,就必須要認真思考專利能夠帶來的價值,再決定專利申請的順序。
專利是一種「無形資產」,如果要名副其實的變成一種資產,就要先確認它所能提供的價值,再決定要投入多少資源,這才是對公司最有利的決策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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