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2月29日 星期四

今日閱讀: 長得好看能當飯吃嗎?(經濟學) (十二) 怎麼看待投資的成本

本章節重點摘要如下:

如果你現在打算開一家手搖飲,並考察了一個品牌,根據估算,初始投入成本如下:加盟費 20 萬元,裝修費 50 萬元。

開始營運後,每月可以收入 10 萬元,營運成本 6 萬元,每月淨利潤為 4 萬元。

加盟費的授權期是兩年,裝潢基本上大概可以用兩年,等於兩年的收益是 96 萬元,扣掉加盟費和裝潢費,淨賺 26 萬元。

你覺得這個生意可以繼續經營下去嗎?

看起來確實是很有吸引力的生意對吧? 一開始投資 70 萬元,兩年後可以賺回 26 萬元,報酬率相當可觀。

當你付出 20 萬元獲得了這個品牌兩年的加盟權,協議兩個月內沒有開設的話,加盟費不予退還。

付完加盟費後,你才知道選好的店面附近即將都更,居民會暫時遷離,這必然會對顧客流量造成影響。

但加盟費都已經支付了,總不至於退出吧! 只能先完成裝潢再做決定。

當裝潢完畢準備開業時,你大致計算了一下,發現顧客流量的減少對銷售的影響超出了預期。

新的估算結果顯示,每個月收入將降低到 6 萬元,每個月利潤剩下 2.5 萬元;這時候你會如何決策?

按照每月利潤 2.5 萬計算,兩年的淨利潤是 60 萬元,扣除初始投資 70 萬元後,還虧損 10 萬元。

那麼這家店你還會繼續經營嗎?

很多人可能認為兩年後最終虧損達 10 萬元,入不敷出,是否應該放棄?

事實上,我們在計算虧損與否時,需要對所發生的成本進行區別看待;比如,加盟費 20 萬元和裝潢費 50 萬元,已經支付且無法退還。

也就是說,無論是否繼續經營,這筆費用都不可避免,這被稱為「沉沒成本」。

在經濟學上,無論是「投資決策」還是「生活決策」,沉沒成本都不應納入考慮。

換個角度來看,如果不計算加盟費和裝潢費的話,兩年的淨利潤是 60 萬元,你是否還有興趣繼續經營呢?

白話一點來說:如果繼續開店,兩年虧損 10 萬元;不繼續經營的話,虧損是 70 萬元 (加盟費和裝潢費),請問你該如何做出選擇?

看來,這是一個哪怕虧損也要繼續的生意了。

同一個案例,當你下定決心繼續經營時,品牌方也出了新政策;由於店面所在區域的都更是非自然的不可抗因素,品牌方提供兩個補助方案:

1. 放棄這個位置,你可以選擇一個跟原來顧客流量差不多的新地方開店,加盟費不再另外收取。

2. 如果你決定退出,可以採取特殊政策,全額退回加盟費,並補償裝潢費 10 萬元。
 
這時候,你該怎麼決策?

大家可以看到的數據是:重開的新店,由於跟之前預估的顧客流量差不多,兩年的淨利潤跟最早估算的一樣是 26 萬元;但退出的話,可以一次得到 30 萬元。

這時該選擇退出嗎?

實際上,我們在估算時,又再次忽略了「沉沒成本」。

由於換到新的店面用到還是原本那筆加盟費,雖然這筆費用是我們開店的成本,但是由於在這個時間點,加盟費已經產生,在我們決定開設新店的時候,不需要再支付這筆費用,也就不需要考慮進來了。

這樣計算的話,我們開設新店,只需要承擔裝潢的成本,兩年的淨利潤就可以達到 46 萬元,遠超退出的收益。

因此,我們還是應該選擇換到新店面,繼續經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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