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幾天,以前一起進修 MBA 的同學打電話給我,想請教被上市櫃投資需要注意哪些事項,以及整個投資的流程是怎麼一回事。
這瞬間又把我拉回多年前的記憶中,只不過在對話中,我發覺同學想得並不是被投資後公司會怎麼發展,而是更著重在他自己能否先拿回部份投資,優先獲利。
每個人開始創業的想法都不一樣,但在出場的選擇上不外乎就那幾種,因此創業前就應該思考一下自己可能的出場模式。
聽著同學說他們想開價多少,然後如果對方不接受就不要往下談了,我聽著就覺得有趣,怎麼跟我當年一樣的天真與樂觀阿!
我不斷跟他強調,在公司委託第三方進行「盡職調查 (Due-Diligence, DD)」 前,跟對方談價格都是沒有意義的行為;在盡職調查前,雙方的碰面與討論比較像是在確認彼此適合的程度,真有合意才會進行下一步驟。
盡職調查的目的在於確認你們公司是否值得被投資、是否有潛藏的風險,因此上市櫃公司一定得做,這個程序是躲不掉的,因為投資方也必須要對它們的股東負責。
當然,我必須說一句實話,通常盡職調查出來後的數據都不會太漂亮,在台灣的新創公司要拿到高估值的難度不小,但可以在後續的談判中以盡職調查後的資料為基礎,想辦法用對自己有利的說法跟投資方談。
最後的成交金額,其實就是看對方多想買、看你多想賣,然後在這個過程中談出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價格而已。
只不過我同學的傾向性有點明顯,他在這間新創公司其實不算大股東,雖然實際的經營是他在負責,但無奈股份就是比較少,所以一直想著在這個階段就能部份出場,提早收回一些投資。
如果是由他負責談判,所談下來的條件可能會對他自己有利、但不見得對公司有利,這中間其實就是所謂的「代理問題」。
投資方可能因為他想要提早出場的條件,進而壓低公司的估值,或是說在談判的過程中影響到投資方的信心,讓整個投資案崩盤。
要知道投資早期新創就是投人,如果連主要負責經營的人都想提前落袋為安,換成是你是投資人會安心嗎? 這點有待商榷。
想要先把眼前的利益拿下來,這點無可厚非,畢竟下海努力掙扎了這麼多年,看到有上岸的機會當然要好好抓住;但會不會因此影響到原本股東間的關係,以及公司長期發展的目標呢?
我也勸他,在這個階段就出場,其實能獲得的利益也很有限,倒不如把眼光放長遠一些,說不定更有機會翻身。
或許,在被投資前最該注意的事情,是好好地跟自己對話、了解自己到底想要什麼,接著再理性分析自己所具備的條件是否滿足;別只是一廂情願地認為自己值得,但卻忽略了現實的種種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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